換發護照速查表

內文為簡要筆記僅供參考,詳細的流程與費用以官方發布的內容為準

本文適用於
* 在臺有戶籍國民
* 國內申請
* 滿18歲以上

換照時機

護照有效期限須半年以上始可入境其他國家,故護照已逾期、護照所餘效期不足1年,即可申請換發。

換照方式

可由本人親自到場委任代理人 代為申請換照

委任代辦申請案,申請人須先填妥委任書(A式),代理人可為親屬。
(受委任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,及親屬關係證明正、影本,以及委任人的身分證正本)
(親屬關係證明,Ex. 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...)
(如果身分證即可看出親屬關係,就不用額外的證明,詳細規定請以官方發布為準)

應備文件

  • 身分證正本
  • 簡式護照資料表
    • 申辦護照可採網路預約填表紙本填寫簡式護照資料表
  • 符合規格照片2張
  • 繳交尚有效期之舊護照

填表說明

  • 照片:2張 (1張黏貼,另1張浮貼於「簡式護照資料表」)
  • 外文姓名:申請換、補發護照須沿用舊護照外文姓名
  • 外文別名:申請換、補發護照應沿用舊護照外文別名
  • 規費:護照效期10年,護照規費為每本新臺幣1,300元
  • 受理時間:
    •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:30至下午5:00,中午不休息;
    • 另每星期三延長受理護照申辦及發照服務至晚間8:00止
  • 工作天數:10個工作天

領照方式

  • 本人親自領照
  • 代領人領照
    • 由滿18歲之代領人(與申請人關係不限)持代領人之身分證正本及繳款暨證明單正本領取
  • 郵寄至指定地址
    •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,郵寄至雙北市,費用為 110元

參考資料

在臺有戶籍國民在國內申請換發普通護照說明書
領務局及四辦專用-簡式護照資料表
領務局及四辦專用-簡式護照資料表-本人親辦填寫範例
領務局及四辦專用-簡式護照資料表-委任代辦填寫範例
領務局及四辦專用-委任書(A式)